梁愛詩不希望有人利用空檔期侮辱國歌和國家(圖源:香港星島日報網(wǎng))
基本法副主委:立法會可規(guī)定追溯辱國歌行為
由于《國歌法》暫未在港進行本地立法,對于有球迷噓國歌,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(下簡稱“基本法委員會”)副主任、特區(qū)政府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上月12日表示,不希望有人利用這段空檔再侮辱國家,她相信立法會有權為《國歌法》設追溯期。
據(jù)報道,梁愛詩會見媒體時,被問及近期再發(fā)生的球迷噓國歌事件。她表示,雖然《國歌法》仍未進行香港特區(qū)本地立法,但不希望有人利用這段空檔期,做出侮辱國家行為。
梁愛詩又表示,特區(qū)立法會有權在立法時,“可以話需要有追溯力”,列明《國歌法》在何時生效。她承認,香港刑法一般沒有追溯力,但表示以前有相關例子,認為是視乎事件嚴重性及相關行為會否影響社會。
據(jù)了解,追溯力,也稱溯及力,即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,是指法律對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為是否適用。如果適用就具有溯及力,如果不適用,該法就不具有溯及力。
·凡注明來源為“??诰W(wǎng)”的所有文字、圖片、音視頻、美術設計等作品,版權均屬??诰W(wǎng)所有。未經(jīng)本網(wǎng)書面授權,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、轉載或建立鏡像。
·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,均轉載自其它媒體,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網(wǎng)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。
網(wǎng)絡內容從業(yè)人員違法違規(guī)行為舉報郵箱:jb66822333@126.com